離婚登記所需的程序:
1.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片;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壹式三份),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男女雙方應在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