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在網上約了人,告訴了他們壹個假地址。結果,那個地址的人被打了。我需要負責嗎?

我在網上約了人,告訴了他們壹個假地址。結果,那個地址的人被打了。我需要負責嗎?

不需要。

妳用惡意的話約了別人,故意說錯地址,對方殺了人,不構成犯罪。另壹方打架致人死亡,涉嫌故意傷害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何確定合同的責任

組織打架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予以處罰,即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負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害人要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如果鑒定為輕傷,公安機關將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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