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沒有被發現,違法者將不會受到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違法行為自發生之日起兩年內未被發現的,行政機關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和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