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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務員制度要承擔什麽形式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1。對於違反公務員法的行為,規定行為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2.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有兩個責任:壹是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責令違法行為改正或者宣布無效;二是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3.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公務員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職級、等級。其中,受到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薪級。被撤銷職務的,按照規定降低職務、級別、職級、等級,同時降低其工資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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