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六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應當按照雙方原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所以妳已經支付給對方的轉讓費是不退的。另外,妳可以嘗試和對方協商,看看能不能達成壹致,讓對方同意退還轉讓費。但是,如果對方不同意,妳不能強迫對方退還轉讓費。所以建議您及時聯系當事人,盡量達成壹致,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