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R&D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80%計入委托方的R&D費用並扣除,受托方不得另行扣除。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應當按照獨立交易的原則確定。如果委托方與受托方存在關聯關系,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R&D項目的費用明細。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開展R&D活動發生的費用不得扣除。
法律依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第六條。未申請認定登記或者未經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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