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關系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約束。法律是底線。立法者在這個問題上的價值取向決定了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我理解現在中國立法者的基本觀點是,性關系是男女雙方自願的。如果是強迫,就要幹涉。如果是自願的,則不受法律限制。但如果違反了婚姻,主要是壹夫壹妻制,那麽就違反了家庭關系的基本規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這種情況就是重婚罪。另外,從過錯的角度來看,離婚財產分割中應當保護無過錯方。這也是穩定的婚姻關系。
其實婚姻的觀念是,有感情基礎的婚姻是道德的。如果關系真的破裂了,再死板的維持下去是不道德的。
至於現在的婚姻破裂對孩子造成的傷害,還是要重視的。主要強調成年人對子女的責任。
以上是我的看法。供妳參考。總之,這是壹個非常復雜而不是單壹的問題。這也是壹個歷史問題和國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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