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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不受法律保護?

在現代,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民法的功利性越來越突出,人們越來越重視維護和保護新的民事關系。

西方有句句法諺語:法律在權利上不保護睡眠者。

訴訟時效是對此的法律保障。

壹般訴訟時效為2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最長20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比較特殊: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即使權利人不知道自己被侵權,也不再給予法律保護。相對人在訴訟中主張時效抗辯的,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利,但人民法院不得主動援引時效制度。

綜上,起訴20年以上的,可以正常起訴,正常訴訟範圍內的法院應該受理。如果對方在訴訟過程中提出時效抗辯,權利人就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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