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實施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政法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方向,建設壹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隊伍,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建立和實施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是習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是適應新時代社會新矛盾新變化、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新要求的重要舉措,是黨中央賦予司法部和全系統的重要政治任務。
變“考部”為“考法”,從源頭抓起,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是歷史的必然和時代的要求。“法律考試”的變化之壹是,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範圍由原來的四種職業擴大到九種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