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