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
民法;
行政法;
商法;
經濟法;
社會保障法;
刑法;
程序法;
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法。
文化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為核心,以文化法為主要內容的法律體系。憲法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制度,發展文化事業,保障公民從事文化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確立了文化法制的基本原則。文化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調整國家文化管理和社會文化生活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關系的總稱。憲法和文化法構成規範性法律體系,包括憲法、民法、行政法、商法、經濟法、社會保障法、刑法、訴訟法和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