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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關於我不是潘金蓮。

1,為了私利與丈夫秦離婚,但沒想到解除法律關系後不久,秦又娶了另壹個女人。聰明被聰明誤,李雪蓮卻滿腹委屈卻無處訴說。我試圖殺死我的心臟。畢竟我不是暴徒,不得不放棄。

2,訴諸法律,從縣裏到省裏,沒人能替她解決這個案子。她追求的只是把事情說清楚,然後找個人踏實的過日子。秦不僅沒有滿足她簡單合理的要求,反而汙蔑她為“潘金蓮”。

3.二十年來,支撐她生活的動力就是洗刷冤屈。她壹直上訪,想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

4.當她終於明白她要放棄這種不必要的努力時,以縣長鄭重地和市長馬文斌為代表的權力階層不相信她會真的放棄上訪。

5.當得知她可靠的高中同學在欺騙和利用她,她的前夫秦在車禍中喪生,她二十年的努力就失去了壹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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