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就是規則,是人們可以如何行為的範圍。在這個範圍內,判斷是依據法律的,遵循的是法律的理性,而不是情感的標準。至於處罰是最重還是最輕,要看違規的惡性程度。法律賦予範圍內的自由裁量權不是情感而是法律。為什麽不被無罪釋放?那豈不是滿足了全村人的感情?不能!因為那突破了規則,突破了法律的界限,真正進入了情感範圍。所以輕判是依法判決,而不是感情用事。
2.法律仍然在平衡不同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妳找壹個職業拳擊手和妳打,妳壹定要喊不公平,而不是說妳沒心沒肺。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也是如此,就是讓弱者得到公平的權利。
上一篇:未成年人玩手機違法嗎?下一篇:中國司法警察的制度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