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教育法的形式結構按照制定機關和效力高低可分為六個層次:憲法中關於教育的規定、基本教育法(即《教育法》)、單行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教育法規、部門教育法規和地方政府教育法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