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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法是否規定從試用期開始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還有試用期前的培訓是工資嗎?

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在那個公司工作,就建立了勞動關系。已經建立勞動關系的,必須在壹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該法原文如下: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工資是建立勞動關系後計算的。實際操作中,崗前培訓壹般都算在妳的工作時間內,所以要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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