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國家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的根本法。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國家統壹實施下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事業。實施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障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06年4月1986日通過,並於2006年7月1986日起施行。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已由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並於2006年9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