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罪刑法定原則:沒有明文規定不構成犯罪,也沒有明文規定不予處罰;
第二,平等原則的適用: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
三、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的嚴重程度相適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規定,在適用刑法上壹律平等,對於犯罪的人,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