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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中虐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侵犯的直接客體是監獄管理秩序。2.客觀上表現為虐待犯人,行為惡劣。“虐囚”是指以不人道的生活待遇、毆打、體罰、酷刑和強迫其從事危險工作等手段摧殘和折磨囚犯。“情節惡劣”是指指揮人員帶頭虐待俘虜,多次虐待俘虜,虐待俘虜方式特別殘忍,虐待負傷俘虜或重要俘虜,造成嚴重後果,等等。虐待囚犯可能發生在戰時,也可能發生在戰後。3.該罪的主體是士兵,主要是負責看管和管理俘虜的士兵。4.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虐待罪犯會破壞罪犯管理秩序,但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條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條虐待罪犯,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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