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在內地與外國人結婚,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或者華僑在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 *結婚應當完全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