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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組織、邪教從事違法活動,多少年以上?

組織、利用邪教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教派、邪教、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是指組織、利用教派、迷信活動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和防範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為取締邪教組織和防範懲治邪教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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