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有工作證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休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地方法規規定必須請假的部分,由單位批準。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如有困難,有工作證,經單位批準,可申請哺乳假六個半月。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處理。4.實際情況因地而異。所以壹般女公務員正常產假是90天,會根據不同情況增減。比如難產的分娩期增加15天,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晚育的公務員也按照國家規定增加15天。總之,不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治療條件。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