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是壹名中職生,因為校園欺淩不想上學,也不敢告訴父母。我該怎麽辦?

我是壹名中職生,因為校園欺淩不想上學,也不敢告訴父母。我該怎麽辦?

告訴父母或者老師想辦法,不行就報警。記下他們的臉,事後報警並通知學校和家長。放學後盡量和同學壹起走,不要壹個人。

故意對對方造成傷害的行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看傷害的程度。如果是輕微的,不構成犯罪;如果是輕傷,被害人和檢察院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是重傷以上,檢察機關有必要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嚴重的校園暴力可能涉嫌故意傷害,最高可判死刑。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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