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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出賣人:買受人: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第壹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買受人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應當與出賣人就面積差價、房價款簽訂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價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向買受人交付房屋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付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由買受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