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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做實事的措施

主要有十項措施。

1,上門備案服務。2.降低延期訴訟費用。3.跨域名備案和網上備案服務。4、開展“法院進企業”行動。5.開發民生案件綠色通道。6.進行快速切割工作。7.開展“送法進校園”。8.加強規範化巡回審判。9、開展集中實施活動。10,繼續深化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法律依據:

法院隊伍便民利民活動通知第壹條: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十項措施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規定動作,是政法隊伍整頓學習教育環節的重要舉措,是檢驗學習教育成果的有效途徑,是展示政法隊伍良好形象的重要舉措。因此,法院全體幹警必須切實提高政治地位;二要切實組織實施;三要切實督促措施落實。讓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成為實現司法便民、為民、為民服務的有效途徑,進壹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強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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