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並保留相關證據,如點餐菜單、付款收據或發票、雙方點餐時對產品(菜品、服務、場地)的約定等;
2.與餐廳負責人溝通協商賠償和補償事宜;
3.如果對方承認過失,最好保留書面或錄音證據;
4.協商不成,必要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也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