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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土地法》第六條壹切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六條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