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是指程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遵循法定程序要求,保證程序合法合規。
2.中立性:要求程序的決策者和執行者公正、客觀,不受任何個人或團體的影響,保證審判公正、待遇平等。
3.參與:要求程序各方有效參與,包括被告、原告、證人等。他們有權提供證據,陳述意見,並獲得適當的聽證和辯護機會。
4.公開性:要求程序公開進行,以確保公眾監督和透明度,防止權力濫用和不當行為。
5.時限:要求程序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以避免無限期拖延和違反當事人的合理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