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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門面到期前可以轉讓嗎?

法律分析:出租的門面可以在到期前轉讓,但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的,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門面也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6條。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壹十八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轉租的,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第七百二十四條因下列情形之壹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的;(二)租賃權有爭議的;(三)租賃物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對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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