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環境保護部關於推進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第三條排汙單位應當承擔汙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開展治理服務,並按照與第三方治理單位簽訂的環境服務合同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第三方治理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合同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合同責任。《國務院關於推進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第八條排汙企業承擔汙染治理主體責任,第三方治理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排汙企業的委托要求,承擔約定的汙染治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