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他人人格、名譽造成嚴重損害,造成惡劣影響的捏造事實行為。犯此罪者,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者外,壹律告之才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沒有故意陷害,但是誣告、陷害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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