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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文化

所謂法律文化是文化的壹種形態,是指人們在壹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影響下,在改造自然和社會的活動中所創造的法律規則、法律原則、法律制度、思想觀念、理想人格、行為傾向和理論的有機復合體。

法律文化不同於其他人類文化:1,法律傳統的延續性。法律文化是每壹代人從他們的生活環境,尤其是他們的前輩的經驗中獲得的相關法律和知識。2.以法律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為內容。法律文化往往是以社會群體關於權利和義務的價值選擇為核心而形成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作為區別於其他文化的主導內容。3.階級性與人性的統壹。在人類文化中,法律文化是社會關系、階級關系和人際關系的集中反映。與其他文化相比,法律文化具有更強烈的政治色彩和價值取向。4.民族性與時代性的統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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