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無犯罪記錄證明新規:公安部新規:不得向個人出具違法犯罪記錄。8月2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官方微博發布18不應由公安機關發布的案件。其中,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的內部知識,不會發給個人。需要考察了解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考察或者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情況的,由有需要的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和單位介紹信到派出所開具,個人不得開具。但是對於出境或者移民的居民,很多國家規定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並進行公證。如果申請英國企業家移民和投資移民簽證,需要提交今年9月起的無犯罪證明。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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