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違法的。無證經營輔導班的後果是吊銷和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無證輔導班違反了國家有關單位或個人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和營業執照才能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規定,形成了實際的無證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民政或者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 退還收取的費用,並對主辦者處以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一篇:我不是藥神。原型被判了幾年?下一篇:香港法律有分居兩年自動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