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損害公眾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壹,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損害公眾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