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必須”和“必須”這兩個詞不是法律術語。在法律表達上,“必須”和“必須”的含義壹般用“應當”來表示,法律上有“可以”和“應當”兩個詞,表示不具有強制性,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應該”的意思是妳必須去做,妳必須去做。這和我們在生活中對“可以”和“應該”的理解是不壹樣的。如果要表達“必須”和“必須”,建議用“應該”來表達,這樣更規範。當然,如果非要在這兩個詞之間選擇的話,“必須”應該是強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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