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第壹款第(三)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由該人承擔行政責任,即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