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違法。犀牛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壹,販賣犀牛角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和《刑法》第341條。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18 12 1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聲明嚴禁進出口犀牛角和虎骨制品。嚴禁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郵寄犀牛和老虎及其制品;嚴禁用犀牛角、虎骨入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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