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的上位法,占據整個體系的最高層次,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和其他下位法。目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有《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礦山安全法》等。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主要有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工會法、礦產資源法、鐵路法、公路法、民航法、港口法、建築法(煤炭法、電力法)等。《安全生產法》是安全生產領域的綜合性法律,但並不意味著它已經。選項B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D選項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政府規章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最低級的安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