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壹切案件的量刑,都應當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能輕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並處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予以處罰。
第壹百六十壹條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對於已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