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總工會可以為其工會和職工提供法律服務。縣級總工會的主要職責是:接受同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資格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與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協調溝通,解決工會公職律師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對工會公職律師進行專業培訓、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負責辦理縣級工會公職律師執業證書。負責總工會機關公職律師的執業管理。《工會法》第二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