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是否有購買合同和支付貨款的收據。如果沒有,找賣家補上。買房的手續壹定要保管好,這是關鍵的憑證。2.找房屋登記的業主(賣方)出具證明,證明房屋已經出售並還清,房屋已經交付。3、憑以上證明材料到拆遷登記,爭取成為拆遷人。4.如果賣家不配合,只能采取法律手段。起訴至法院,要求賣方配合辦理房屋過戶。如果賣房人在房屋過戶前成為被拆遷人,有可能拿走補償安置款,需要立即要求法院對補償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如果賣家不配合,最好找當地律師幫忙維權。
法律客觀性:
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利糾紛,可以仲裁。《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