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入境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3.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壹般來說,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涉及的罪名是:尋釁滋事。
非法賭博,開設地下賭場。
組織、容留婦女賣淫。
故意傷害致人受傷或者死亡的;故意殺人。
非法持有槍支、管制刀具等。
聚眾鬥毆等等。
其他惡性案件:黑社會性質組織、黑惡勢力和幹擾基層選舉、侵蝕鄉鎮基層政權的“霸淩”、“村霸”、“地方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