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壹百七十四條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五條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