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限制活動範圍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對國籍、身份不明的外國人,限制活動範圍的期限從其國籍、身份查明之日起計算。屬於拘留、監視居住、取保候審、拘留或者逮捕的,限制活動範圍屬於強制措施。拘留就是拘留,拘留。它們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是壹種司法行政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壹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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