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限制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典型法律有
限制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典型法律有
限制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典型法律是格拉斯-斯蒂格爾法。1999 165438+10月4日,美國參眾兩院分別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第七版)的最終文本。6月12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該法案。該法案廢除了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制定的限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混業經營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從而將美國金融業帶入了壹個新時代。
上一篇:
下列屬於狹義法律的是
下一篇:
襄樊湖北銀行在不減少使用年限的情況下,提前償還部分房貸不是必須的嗎?
相关文章
特別法優先原則是解決同壹級別法律淵源沖突的原則。關於這個原則,下列哪個選項是正確的?( )
貼現貸款政策
妳的法律專業是什麽?在外企做法律顧問比較合適。
《土地法》第78條規定的法律法規
協會會長私自修改章程是違法的,哪條條約?
實習律師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憲法是中國法律的總和嗎?如果不是,能詳細說壹下區別嗎?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