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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典型法律有

限制商業銀行混業經營的典型法律是格拉斯-斯蒂格爾法。1999 165438+10月4日,美國參眾兩院分別以壓倒性多數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第七版)的最終文本。6月12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該法案。該法案廢除了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制定的限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混業經營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從而將美國金融業帶入了壹個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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