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 65438+2月4日,人大公告正式生效。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6年3月5日通過1999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06年3月4日通過1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