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壹條。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只要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除法定事由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外,無論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主觀上是否有過錯,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