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要求,買受人購買現房時,應當向出賣人查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現售備案證明。如果賣方不能提供上述證件,就不能辦理房屋預售證。
產權轉讓是指房地產買賣雙方誰投入使用,並應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或自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