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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改戶口本上的名字,公安局不讓改。

首先,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包括修改姓名的權利;其次,公民要修改姓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修改:

壹、戶口本更名的受理條件

1,宗教原因。宗教名稱與世俗名稱不壹致,需要變更的,提交申請,出示證明,核對無誤後,方可受理。

2.父母因為再婚等原因需要給孩子改名。通常情況下,戶口本因這個原因更名的情況很多。

在父母再婚的過程中,各方的態度影響著再婚婚姻的質量和孩子的成長,所以各方都應該有壹個恰當的態度。

除了再婚,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婚導致的戶口本更名也很容易。

3,名字不雅,每個字的讀音和意思都有辱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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