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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什麽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且符合有明確被申請人、有具體請求、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等條件的,法院應當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人民法院予以記錄。

第二十五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要求;

(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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